 |
安全规则 |
即使您熟悉其他类型的高空作业平台,但为了安全和有效地工作,也请阅读以下注意事项:
未经基本操作培训的人员不得使用本机。
未达到规定的使用条件不得强行作业。
升降过程和起升状态,桅柱及平台不得与任何障碍物或运动物体发生碰撞。
非紧急状态,地面人员未得到高空作业人员的指令,不得操作下控制装置。
平台起升后,其底下严禁站人或堆放物品。
禁止变更、修改和废弃安全装置。
禁止超载起升。
禁止带电移动整机。
禁止擅自设置增加工作高度的装置。 |
 |
使用前的准备 |
| 大多数用户首次使用前需要拆除设备的外包装,但不管有无外包装,使用前应查验整机及随机附件,本机包括以下部件: |
1-底架;
2-平台和护栏;
3-上控制;
4-桅柱罩;
5-桅柱组;
6-斜支撑;
7-电器箱及下控制;
8-防倾支腿;
9-螺杆支腿;
10-后轮;
11-液压站;
12-应急下降装置;
13-电机罩;
14-前轮。 |
 |
 |
关于使用条件 |
作业场地表面应平坦坚实,空中无障碍物,与空中高压线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;
环境温度应在-10℃~38℃之间;海拔高度≤1000 m ;
环境湿度≤90%;
电源:AC 220V ±10% ,50Hz ;
风力不大于5级(风速10 .7 m/s);
注意
使用环境在32℃以上时应避免强阳光直射设备的液压和电器装置。
注意
不具备上述规定条件时请与供应商联系,采用相应的保障措施后方可使用。 |
|
|